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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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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6-05 15:43: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我院决定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实现“两型”社会的要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认真开展“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密切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关系,为我市“两个富裕”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我院成立“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领导小组,由院长范登峰任组长、刘题红、周 超、高德懋、陈花梅、赵建奇、邱德才等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德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向红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念娜、周互助、张会文为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任务

“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是指我院干警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的村组,由我院以支部或法庭为单位,每一支部或法庭联系一个村(社区),每一干警走访十户群众,其中常年联系户为一户,通过组织干警入户进家进行走访,倾听群众的呼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体任务是:

1、倾听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重点了解基层干部、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了解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

3、对重点人员及家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及时解决问题。

5、对少数困难家庭进行扶持帮助。

6、采取集中接访、巡回接访等方式,了解诉访群众的诉求,帮助解决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

为使走访对象更有针对性,干警走访对象主要为:一是基层干部,包括村、社区书记、主任、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二是维稳协会会长;三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是退伍军人;五是刑释解教、缓刑、监外执行人员、服刑人员家属及曾经受过治安处罚人员等。干警进行走访时,要对每一次走访进行登记。

四、工作步骤:

(一)3月份为宣传发动和制定方案阶段

院党组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会议,传达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精神,部署我院开展“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

(二)4—10月份为深入实施阶段

各庭、室、局、队要根据市委政法委“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实施意见和我院开展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要结合本庭、室、局、队工作的各自特点,从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有利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方面着手,克服一切困难,保证活动的开展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布暑,将4月份定为“千名干警入民家,司法为民促和谐”活动服务月,因此各庭、室、局、队,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4月份开展一到二次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11至12月份为总结考核阶段

各庭、室、局、队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自评。自查便民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庭、室、局、队平时报来的材料,抽查开展的活动情况,年底检查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1、各庭、室、局、队要对此项活动予以高度重视,庭、室局、队负责人要亲自抓,防止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

2、全体干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3、各庭、室、局、队要科学合理安排,把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和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