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5日我院开展“集中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专项行动”以来,执行工作局通过不断完善执行措施,强化执行手段,已取得了执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件,执结标的84579.03元的可喜成绩,社会反响十分强烈。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民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得到普及和提高,公民依靠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尤为突出。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我院执行工作局自本月1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执行工作局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执行工作局局长李守荣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专项行动方案。二是全面澄清底子,强化工作责任。将人身损害赔偿执行存案进行全面清理并分配到各执行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三是大胆、积极运用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积极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区域巡回执行活动,让普通百姓切实感受到“阳光”执行;积极探索和尝试债转股、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物抵债、新闻曝光、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执行举报等一系列执行方式和方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对特别困难的申请人给予救助,消除申请人的积怨。四是讲究执行艺术,以和解促和谐。加强执行与“三调联动”机制的对接,主动邀请乡镇街道的司法所、综治办以及村(居委会)、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到执行工作之中,形成执行合力;继续推行“爱心+恒心+公心+诚心”的执行和解模式,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正确区分拒不履行和暂时困难的界限,找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突破口。五是加强宣传,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从而达到更好地优化执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扩大执行效果的目的。
(据执行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