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旨在增强全体法官对规范制法律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总结制作法律文书经验,在全院倡导比业务、比能力、比水平的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构建和谐浏阳的能力。
二、评选范围、种类、数量、时间
1、参评单位及人员: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林业庭及各法庭法官。
2、文书种类: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
3、参选数量:每位法官报送法律文书2篇,所报裁判文书应交文本文书一份(附电子文档)至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4、征集时间: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30日止。
三、评选方式及标准
1、成立院优秀裁判文书评审小组。由院审判委员会成员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制订考评标准。基本原则:格式规范,合乎法律、法规,逻辑严密,条理清晰,说理透彻,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用词恰当,使用效果好。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订公布。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预选推荐工作,确保选出能真正代表本部门文书制作水平的优秀裁判文书;
2、参评部门的法官要踊跃参加,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能力;
3、参评作品应是本部门典型案例的现成裁判文书(已签收、生效,不得进行修改)。
五、奖励办法
1、设优秀奖判决书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对应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3、所有参评裁判文书将逐一进行点评(通报或讲评)分析;
4、获奖作品将在本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