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法官助理制度改革,促进内部人员分类管理,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浏阳市委同意,我院于2008年6月正式启动第二轮审判岗位法官遴选。根据《法官法》和我院《深化法官助理改革暨第二轮审判岗位法官遴选工作方案》的规定,
经本人申请,我院法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有31人符合当然审判岗位法官条件,18人符合续任审判岗位法官条件,有以下16人符合新选任审判岗位法官条件:
沈伟武 李治平 娄 韬 刘向红 付 昶 曾 光
李爱莲 王 蔚 黄 坚 周 波 罗艳芳 周如意
蒋瑞兰 何桂海 何 涛 魏晓玲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与我院联系。意见收集时间:2008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3609169
浏阳市人民法院
200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