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室外骄阳似火。我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办公室内同样气氛热烈,不时传出阵阵欢声笑语,原来是湖南浏阳农村合作银行主要领导率队为该庭送来锦旗,感谢民事审判二庭为该行清收逾期贷款所付出的辛勤劳动,锦旗给这个暑气逼人的炎炎夏日带来了丝丝凉意。该行负责人动情地说:今年起诉的案件大多是陈年呆帐,原以为大部分无法收回,没想到起诉后效果这么好,对法院干警的辛勤工作表示最诚挚地感谢!
今年1—6月,我院民事审判二庭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76件,总标的达2100多万元,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结案率为100%,且无一上诉、上访案件。通过法官努力,当事人自觉履行28件,为金融机构收回逾期贷款137万元。
我院曾于2000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农村稳定,专项审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2年荣获市委市政府“创建金融安全区先进单位”称号。今年伊始,我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关于积极参与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浏阳市委“两个富裕”的目标,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为浏阳金融安全区提供法律服务。一是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好的法官设立了金融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二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由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带领合议庭成员深入各金融机构调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和症结,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开辟“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在严格依法、公正、高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新机制,确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结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四是积极、稳妥地采取保全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在审理湖南浏阳农村合作银行诉罗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通过查封罗某的房屋,并主动帮其寻找买主,使这一拖欠5年的借款得以偿还。五是从实际出发,注重金融机构和债务人的“双重保护”。针对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暂时履行能力较差或标的较大的案件,主要通过调解,延长偿还期限或分期偿还的方式来解决,既维护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安全,又不致债务人因偿还贷款后无力维持正常运转。这些措施的推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和金融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正如湖南浏阳农村合作银行的一位负责人所说:“今年四月份以后,银行逾期贷款的回收较去年有明显增长,这都与法院的努力分不开,你们真是浏阳的‘金融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