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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办案”融合“三调联动”效果佳
——我院成功调处一起果园承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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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永林  发布时间:2008-08-06 15:31: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沿溪法庭在大围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该案的顺利调处,体现了承办法官将“巡回办案”与“三调联动”的有机融合。

    1993年,大围山镇楚东村洪家坊组刘某承包本组果园经营,口头约定刘某每年向村民小组交承包费40元。2004年刘某将果改种梨树,2007年进入盛产期。因刘某与村民小组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双方对承包期限和承包费各执一词。2008年4月村民小组召开会议,作出收回果园,并将梨树分配给组内各农户的决定,刘某不服,遂诉至本院沿溪法庭,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有效,并由村民小组赔偿损失。诉讼期间,正值梨树挂果成熟期,为防止刘某与其他村民因梨树收益引发群体性矛盾,沿溪法庭遂与大围山镇司法所联系,要求协助做好调解和稳定工作,同时决定将法庭搬到大围山镇,并邀请当地调解组织一起参与调解。2008年7月18日,沿溪法庭庭长肖永林与大围山司法所所长徐良沿联合主持调解,通过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化解积怨,使双方明确了自己的权利义务,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原、被告对果园承包期和承包费重新达成协议,原告亦放弃了赔偿损失的请求,并当场向法庭申请撤诉。至此,一起多年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农村承包合同纠纷,通过“巡回办案”应用“三调联动”,得到了有效化解,促进了大围山万亩果园的发展,维护了辖区的稳定。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对这种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能有效化解矛盾的审理方式给予了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肖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