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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衡宁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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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8-11 18:20:12 打印 字号: | |
  • 罗院长视察我院信访接待室,并与法官亲切交谈
  • 罗院长视察我院立案庭
  (浏阳法院网讯) 8月11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衡宁在副院长黎军陪同下,率中院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的负责同志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罗衡宁院长一行首先视察了我院审判办公大楼,并到刑庭、立案庭、林业庭、法警大队和信访接待室看望了一线法官,与法官们进行了亲切交谈。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陪同视察并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就上半年工作、下半年安排、大接访与奥运维稳、两庭建设等方面工作作了详细汇报。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喜对我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李家喜书记认为我院工作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注重队伍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发挥了模范表率作用;二是注重从制度层面出发,推进司法工作全面发展;三是注重司法为民,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李家喜书记表示市委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法院依法审判、公正司法,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要求我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断推进司法工作向前发展。

  罗衡宁院长听取汇报后认为我院工作思路清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对于下一阶段工作,罗衡宁院长指出:一是要用全局意识指导工作。法院干警在司法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始终坚持“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始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二是要将和谐的理念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法官要祟尚“尊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案结事了”。三是要用发展的观点来对待事业。法院事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体法院干警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要坚定,措施要务实,方法要得当。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