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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内司委领导到我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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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8-21 12:42:27 打印 字号: | |
  • 长沙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唐跃军在调研会上讲话
  (浏阳法院网讯)8月20日上午,长沙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唐跃军、副主任陈湘华率内司委部分委员和部分长沙市人大代表到我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军,副院长邓文莉及浏阳市人大副主任刘一江、浏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孙立武等领导陪同调研。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高德懋、陈花梅及刑事审判庭的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全面系统地汇报了我院近年来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刘题红副院长在汇报时说:我院刑事审判准确把握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高度注重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切实提高了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着力加强了刑事审判队伍能力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在调研会上指出,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突出表现是: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审判队伍;准确把握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坚持 “三个至上”,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司法效果显著。

  唐跃军主任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对于今后刑事审判的开展,唐跃军主任提出:打击要突出“准”字,管理要突出“规”字,适用法律要突出“严”字,教育要突出“宽”字,改革要突出“法”字。要妥善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创新与依法的关系、简化诉讼程序与保护被告人权利的关系、法院与检察机关监督的关系。要继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

  调研会上,长沙中院副院长黎军代表长沙两级法院衷心感谢长沙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表示将对照市人大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三个最大限度”为指导,认真开展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长沙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陈湘华、浏阳市人大副主任刘一江、浏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孙立武等领导在调研会上对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