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网讯)10月21日下午,我院在大审判庭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统一全面的部署。动员大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主持,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邱德才在会上宣读了我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作动员报告。市委指导检查组组长陈桂香参加会议并讲话。
范登峰院长在动员时指出,党的十七大报告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出的科学定位,是党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我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法院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这一重要任务而展开。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共识、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发展活力、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科学发展、再创特色优势”的目标,认真细致地开展这一学习实践活动。
范登峰院长还从三个方面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现代司法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灵魂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相统一。牢固树立审判公开意识,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生命线的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唯一标准。二要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切入点。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司法工作内在规律,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切入点,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狠抓观念更新、执法办案、司法为民、科学管理和队伍建设。三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三个统一”。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院第一要务与全面工作的统一;要坚持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市委指导检查组组长陈桂香在动员大会上对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求,并表示相信我院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精心指导下,有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全体党员的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一定会取得实效。
市委指导检查组成员周建芝和我院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警一起参加了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