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北盛人民法庭座落在北区重镇北盛,辖北盛、永安、蕉溪、洞阳和工业园。近年来,该庭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按照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审判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三项举措”的推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老百姓的高度赞誉。
一、“诉讼引导”服务群众。从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提高群众诉讼能力出发,针对农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诉讼能力差的实际,建立了诉讼引导制度。该庭配备一名专职诉讼引导员负责诉讼引导,其职责是:一是对前来起诉的当事人实行诉讼材料一次性告知,确保当事人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二是为当事人提供引导提示性服务。审查当事人诉讼材料时,向当事人作适度法律释明,增强当事人的证据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力,从而增加不必要的开支;三是对简易明了的小额债务纠纷,引导当事人寻找更方便、更快捷的救济途径,尽最大可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成本。
二、“绿色通道”关心群众。对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及低保、失业人员等特殊诉讼主体给予特殊的方便,为特殊诉讼主体从立案、诉讼费缴纳、审理等方面,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一是针对这类诉讼主体缺乏证据保全意识和举证能力差的实际情况,按照“急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确保这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二是针对这类诉讼主体经济条件差的特殊性,该庭规定这类主体作原告的,一律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是败诉当事人的一律报院长批准减免其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三是对涉及这类诉讼主体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和办案效率,确保其合法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实现。如“五保户”张×起诉张××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该庭除为张×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外,并在15天内办结。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张××当庭将赔偿款支付给张×。
三、“巡回办案”贴近群众。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收补偿、交通事故等案件是法庭的主要案件来源。北盛人民法庭针对案件性质的特殊性,加大了巡回办案力度和指导人民调解力度。今年度,该庭在辖区各乡镇挂牌成立了“三调联动”联络室,对辖村(社区)综治专干或人民调解主任组织了两次法业务培训。同时,把法庭搬到农村集镇、乡村学校、田间地头,保证每个季度开展至少2次以上的巡回办案。通过以案说法、现场答疑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加大法律宣传,积极为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