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有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而未执结,现依法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请有关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协助法院执行,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1、陈开红,男,49岁
住址:浏阳市圭斋路鸿发公寓12楼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浏民初字第1130号民事判决书、(2007)浏民初字第1366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22880.6元
2、常金兰,男,44岁
住址:浏阳市长南中路126号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2)浏民二初字第1751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00000元
3、宋文章,男,46岁
住址:浏阳市金沙北路525号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浏民初字第797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20000元
4、肖成武,男,
身份证号码:430181196111128834
住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东山村龙虎组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浏民初字第1313号民事判决书、(2001)浏经初字第77号调解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218184元
5、邹先进,男,54岁
住址:浏阳市北盛镇呢车站路286号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43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3426元
6、赵德成,男,33岁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甘家冲001号2单元5楼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72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4000元
7、陶贤如,女,48岁
住址: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桥湾片桥湾组24号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2125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46475元
8、肖远清,男,44岁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嗣同路156号浏滨公寓902室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907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250000元及利息
9、李文春,女,40岁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车站西路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浏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2008)浏民初字第183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37325.5元及利息
10、张瑞生,男,41岁
住址:浏阳市太平桥镇宏源村曹家组221号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448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50000元。
二00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