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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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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11-07 15:41:13 打印 字号: | |

 

本院有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而未执结,现依法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请有关单位或者公民个人协助法院执行,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1、陈开红,男,49

住址:浏阳市圭斋路鸿发公寓12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浏民初字第1130号民事判决书、(2007)浏民初字第1366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22880.6

2、常金兰,男,44

住址:浏阳市长南中路126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2)浏民二初字第1751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00000

3、宋文章,男,46

住址:浏阳市金沙北路525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6)浏民初字第797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20000

4、肖成武,男,19611112出生

    身份证号码:430181196111128834

住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东山村龙虎组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浏民初字第1313号民事判决书、(2001)浏经初字第77号调解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218184

5、邹先进,男,54

住址:浏阳市北盛镇呢车站路286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43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3426

6、赵德成,男,33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甘家冲0012单元5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72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14000

7、陶贤如,女,48

住址: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桥湾片桥湾组24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2125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46475

8、肖远清,男,44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嗣同路156号浏滨公寓902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907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250000元及利息

9、李文春,女,40

住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车站西路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浏民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书、(2008)浏民初字第1834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37325.5元及利息

10、张瑞生,男,41

住址:浏阳市太平桥镇宏源村曹家组221

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浏民初字第1448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标的金额:50000元。

 

00八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