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网讯)我院作为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单位,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检查指导组具体指导下,除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外,将增强队伍司法绩效意识、提升队伍司法能力作为学习实践活动载体,作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11月16日下午,我院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为主题,举办由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增强司法绩效意识、提升司法质量讲评大会。大会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主持,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邱德才主讲。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在会上作了讲话。
邱德才主任首先通报了我院今年来司法绩效自评情况,并将我院与全省其他基层法院作比较,认真分析了当前我院司法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优势和劣势。紧接着,邱德才主任通报了我院近年来司法活动中,从立案阶段、庭前准备、案件审理、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文书制作、案件执行等过程,以及文书送达、卷宗装订、案件归档、移送上诉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暇疵,认真分析了这些问题或暇疵产生的原因及后果。为起到警示作用,我院第一次通报了问题或暇疵案件的承办法官。随后,邱德才主任向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了增强绩效意识、提高质量意识和继续保持优势、化劣势为优势的三点要求。
范登峰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提高司法绩效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是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我院“三年创省优、五年争国优”目标的必然要求。我院把提高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载体,其目的就是增强队伍在司法活动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不断提升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法院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
市委指导检查组组长陈桂香及成员陈明初、苏杨辉参加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