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网)为全面贯彻“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去年12月5日我院清理执行积案动员大会后,2009年1月8日上午,全市“保稳定、促和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在我院召开。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金振主持,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副组长、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对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范登峰院长在部署会上指出,这次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浏阳市委的部署上来,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团结协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激情,积极投身到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之中,坚决打好清理执行积案攻坚战。范登峰院长同时要求:一要认清当前形势,明确目标任务,要借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东风,坚决执结因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类非法干预的未执案件;被执行人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等六类重点案件。二要坚持齐抓共管,突出活动重点。要根据积案形成原因,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集中执行活动。对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要在市委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下,重点突破;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要优先清理,优先解决。采取“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量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抓好组织实施及活动的协调、督促、检查。联动开展清积活动,整合执行资源,提升执行合力。三要强化执行措施,优化执行环境。将执行案件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努力实现执行案件信息与社会信息共享,构建执行联动网络。积极运用媒体曝光、公告催执、悬赏举报、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大胆尝试债转股、转让无形资产、以物抵债等方法,切实破解“执行难”。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齐抓共管,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家喜书记指出,法律是维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基本规则,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现当事人的最终权利是维护规则正常运行最具现实意义之所在。以科学发展观来考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则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对民生民权的真正保护。同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是形势所趋,人心所向。在讲到“执行难”问题时,李家喜书记强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其他各部门应共同研究,一是要针对目前的执行形势,重点突破一批大案、难案,特别要从强势对象入手,打好执行攻坚战,努力营造执行的强势氛围。二是要积极探索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用好、用活、用足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加大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宣传力度,形成清理执行积案的舆论氛围,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三是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与法院要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单位负责人表示,将尽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