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网讯)2月13日上午,浏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欧阳予倩大剧院隆重举行。我院院长范登峰向大会报告工作。
关于2008年工作。
范登峰院长说,一年来,我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工作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789件,同比增长30.63%,审结4431件,同比增长26.99%;新收执行案件1522件,同比增长35.17%,执结1948件,同比增长59.80%,执结标的5781.19万元。2008年,我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基层法院联系点,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优胜单位”、“文明立案窗口”等荣誉称号。
2008年,我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切实维护浏阳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坚持以促进和谐为目标,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以两庭建设为中心,努力树立现代文明法院形象。通过“五个坚持”,为浏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2009年工作。
范登峰院长说,2009年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准确把握“三个关系”,紧扣市委发展大局,切实保障民生民权,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力争服务大局有新举措、司法为民有新亮点、审判质效有新目标、队伍建设有新形象、司法改革有新进展、两庭建设有新突破,为浏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刑事审判
依法严惩爆炸、杀人、抢劫、盗窃、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行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浏阳”的建设。
民事审判
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劳动争议、医疗事故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妥善处理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案件;慎重审理好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依法审理涉及中小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纠纷案件和涉及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等案件;积极应对国际形势下的金融危机,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
行政审判
不断完善和创新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好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确保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率不低于30%。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
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积极采取媒体曝光、悬赏举报、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大胆探索降低企业资质、限制置产经营等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积极构筑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达到消化积案、突破难案的工作目标。
审判质效
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理顺流程监控措施,确保案件合格率达100%、优秀率在90%以上,案件整体质量保持长沙市基层法院前三名。
司法改革
继续深化法官职业化改革。健全不同岗位人员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逐步完善法官保障机制和培训机制。
积极落实合议庭、独任庭职权;认真做好庭前举证指导,完善庭前证据交换,提高当庭宣判率;积极推行立案调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释法窗口、规范释法行为,促进案结事了。
进一步理顺审判监督部门职能,切实提高审判监督管理权威;提速“流程管理软件”技术的应用,加大对案件流程监督力度;继续做好一审案件质量评查和二审发改案件的分析,不断完善绩效和质量通报制度。
加紧建设我院计算机网络工程步伐,不断提高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建立“远程立案”,实现全市立案一体化;完成“电子签章”系统,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协助送达”、“协助调解”、“协助执行”信息系统,构建覆盖城乡的便民网络。
司法为民
提高司法能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确保初访率、重复信访率的下降;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的窗口作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
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认真履行好指导职能,不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水平;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和法庭干警到辖区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活动;积极参与“三调联动”,不断完善“诉调联系点”工作机制。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机制。进一步探索司法救济方式,不断扩大救济对象,逐步形成司法救济的长效机制。
切实抓好以“两庭”建设为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大瑶、北盛、沙市3个法庭的建设搬迁,完善法庭功能,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诉讼环境,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活动;继续抓好院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好法庭学习实践活动。
继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健全“案件回访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确保队伍实现“三零”目标。
不断丰富载体,更新方式,提高法院文化“软实力”。通过“法官论坛”、“廉政文化进庭室、进家庭”、“优秀法律文书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的开展,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形象意识和廉洁意识。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司法工作重大问题和事项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在审判实践中得到贯彻实施。慎重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紧扣市委工作大局抓审判,确保司法活动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人民法院工作。适时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活动,密切与代表、委员的工作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