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要闻
我院召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
分享到:
作者:何志远  发布时间:2009-05-15 11:36:23 打印 字号: | |
  5月14日上午,我院收看省高院关于在全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视频会议后,紧接着召开了全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作动员报告。报告指出:2009年是“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启动年,也是我院争先创优“攻坚年”。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从现在起,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载体;作为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措施落实、推动工作发展的有效举措。一是强化活动组织。成立党组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和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建立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就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提高活动开展认识,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和国情意识,增强开展主题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四是注重活动结合。在主题活动中,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结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解决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办好案、快办案”,扎实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办案中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各项具体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解决对“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路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内部监督的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少数干警司法不公、不廉等问题;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少数干警精神状态不佳、司法能力较弱,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使全院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司法能力水平、司法作风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我院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收看了省高院视频会议并参加全院动员大会。
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