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法院网讯)7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第八次视频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制。作为全国2家介绍经验的基层法院代表之一,我院范登峰院长在会上作了题为《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积极探索执行监督新机制》的典型发言,全面介绍了我院探索建立执行监督机制的经验作法。会议由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
范登峰院长在介绍经验时说,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在确保全面完成清积目标、注重清积质量与效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执行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了促进公开、扩大民主、减少信访、杜绝违纪的目的。一是建立执行异议审查陪审制度,强化执行裁判监督。在执行程序中探索性地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裁判制度。二是建立执行监督员制度,强化执行程序监督。从长沙市、浏阳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执行监督员,将中止、终结执行程序在“阳光”下操作。三是建立代表、委员参与执行制度,强化执行现场监督。对社会反映大、执行难度大、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的案件,邀请被执行人所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对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四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行行为监督。建立司法协助员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问责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紧扣执行行为,着力建立和完善了执行监督制约体系。
江必新副院长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我院积极探索建立执行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的做法,特别是对我院建立执行监督员、执行异议审查陪审等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