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层层推荐、严格选拔,并经浏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任命邓招明等60名同志为我院人民陪审员。9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我院第一审判庭举行隆重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出席会议。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孙立武、选举联络工委主任邓立波及我院在家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主持。
会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对新任命的60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寄予三点希望:一要致力于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要热爱陪审工作,做到公道正派;要善于学习,刻苦钻研;要大胆工作,充分表达个人意见;要勤于反思,注重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二要致力于保证司法廉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要善于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对案件处理敢于提出不同看法;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抵御和应对各种不当干预,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三要致力于增强司法权威,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人民陪审员应在全面、深入、客观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和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影响,向人民群众作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刘一江副主任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人民陪审员代表施新建作表态性发言。
会后,我院为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辅导,副院长周超、陈花梅分别就民事、执行等方面法律知识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