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以乡镇、村组作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的案件执行问题,10月20日,市委政法委在我院组织召开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协调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家喜、院党组书记、院长、市集中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范登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曦、政法委副书记卢俊英及财政局领导出席会议。涉及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的乡镇政府领导、部分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代表以及涉案所在乡镇办事处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李家喜书记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对全市部分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涉及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汇报,介绍了我院对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该类案件执行工作提出请求和建议。
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守荣通报了我市17件涉乡镇政府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范登峰院长表示,特殊主体案件一直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涉案乡镇、村组应积极主动解决。范登峰院长从特殊主体案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正确看待此类案件进行了分析,要求各级乡镇、村组要积极筹措,争取与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做好维稳息访工作,达到案结事了。
各乡镇领导对所涉案件的有效执行作出表态发言,并表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将力尽所能地给予支持与配合。
在逐案听取各乡镇的表态后,李家喜书记对做好涉案特殊主体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涉案乡镇政府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法院判决,主动担责;要统筹安排,一案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想尽一切办法履行义务,偿还债务;各乡镇要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同法院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整体合力,争取尽早解决好涉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