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1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花梅,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宏伟顺利完成长沙市政法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湖南大学培训班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这是今年我院干部第二批次参加由长沙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组织的长沙市政法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培训。
近年来,我院积极采取措施,高度重视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审判骨干的学习培训工作,在造就和培养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法院。一是全力支持、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参加上级组织部门和政法领导机关组织的高规格培训。2008年11月,我院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青年领导干部参加长沙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组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选拔考试,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陈花梅,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宏伟,办公室主任李维以优异成绩获得培训机会,周超副院长、李维主任于2009年1月参加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长沙市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培训,并圆满结业。二是选派优秀青年领导干部到上级法院业务庭室挂职锻炼。镇头法庭庭长杨桅是一位优秀的青年女干部,因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出色,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今年,我院将杨桅同志选派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任庭长助理,丰富其理论知识,增加其实践经验。三是支持鼓励中青年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高业务水平。我院从时间上、经费上予以充分保障,让干部能够安心投入学习,并制定了相关鼓励政策,对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法律)类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按相应比例报销学费,并给与奖励。由于党组重视、领导支持、政策鼓励,我院重学习、强素质蔚然成风。全院干警中现有法学博士1人、法学(法律)硕士11人、在读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2人。自实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已有29名干警获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近年来,我院已有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脱颖而出,有些已走上领导岗位,成为我院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