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溪法庭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运用“三调联动”机制,组织多方配合,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农赔偿纠纷,避免了一起涉及上百名农民利益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009年7月,浏阳市邮政局在大围山镇邮政所开展农作物种子邮购代销业务。该镇北麓园村等三个村民组共21户农民在邮政代销点购买了“K优451”晚稻种子共127斤,种植面积100余亩。村民种植该作物两个月后,因发生穗颈瘟病导致作物减产90%,经济损失近10万元。经专家鉴定,作物减产直接原因是穗颈瘟病导致,种子不存在质量问题,且种子与发生穗颈瘟病之间无因果关系。10月10日,浏阳市邮政局工作人员驾驶邮政检查专用车赴大围山镇办事途中被当地部分农民以邮政局代销种子栽种后发生瘟病造成损失为由将车强行扣押,要求邮政局拿钱赎车。不久,邮政局所聘律师前来我院沿溪法庭咨询起诉事宜,欲通过诉讼途径将车收回。沿溪法庭办案人员认真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邮政局通过诉讼维权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农民扣车的原因在于作物得瘟病导致严重减产,如简单就案办案,不但纠纷难以化解,受损农户因维权手段违法,损失还将进一步扩大。于是,沿溪法庭法官便与大围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协助员联系,三方组成联合调解组,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组查明作物减产原因是由于种子的地域适应性和农户田间管理等综合因素造成之后,于11月27日、12月2日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人情、道德、事实多方位、多角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调解组耐心细致地调解下,使农民深刻认识到采用扣车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违法性,邮局也从“服务三农、维护稳定”的角度重新考虑了农民的诉求。双方当事人在愉快和谐的气氛中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邮政局补偿农户损失17000元,由大围山镇农业保险基金补偿农民损失11000元。协议达成后,补偿款当场兑现,农民也将扣押的车辆予以返还。
今年以来,沿溪法庭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加强与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协助员以及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与配合,着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全年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解决各类民事纠纷54起,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稳定,赢得了群众的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