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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中清积检查组领导到我院检查验收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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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2-15 08:00:07 打印 字号: | |

1211日,以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万年春为组长、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尹爱平为副组长的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检查组,在长沙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陈光、长沙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芳乐的陪同下,到我院检查验收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我院集中清积活动情况汇报,观看了媒体报道我院关于开展执行清积活动的录像资料,并对抽取的五十件执行案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家喜,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市集中清积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范登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俊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花梅,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守荣参加了汇报会。

李家喜书记、范登峰院长向检查组一行详细汇报了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成效及创新举措。自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从优化执行工作内外环境入手,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机制与方法,扎实有效地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20089月至今年1110,共执结案件2376件,标的12548万元。其中列为清积范围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368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94件,已执结327件,标的1238.18万元,按中政委和最高法院的结案标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1135件,标的5653.5万元,全面完成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今年2月,我院被授予“2008年长沙市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人民法院报》曾两次对我院清理执行积案的新探索作了专题报道。200972,我院范登峰院长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检查组对我院执行清积工作检查验收后,用“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强化责任,工作扎实;注重创新,特色鲜明;目标明确,成效突出”十六字高度评价了我院清积工作实绩。并希望我院继续加大清积工作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加快构建清理执行积案长效机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