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温馨和睦的一家人,为了一笔3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最终对簿公堂。为解决这件棘手的案件,浏阳法院沿溪法庭的法官不遗余力,通过三次调解,使案件得以圆满的解决,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沿溪法庭法官武明智在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初步了解,考虑到原、被告刚遭丧亲之痛而家庭内部又起纠纷,一纸判决很可能会导致亲属关系决裂,社会影响也不好,便立即启动立案调解机制,当即打电话通知被告到七宝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当事人因分歧太大而未达成调解协议。在此情况下,法官当即向双方送达了立案材料和开庭传票,定期开庭审理。同时考虑到卜小兰系在校学生,无任何经济来源,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援助。
考虑到前两次调解未果,沿溪法庭决定启动“三调联动”机制,拟订了一个初步的调解方案。2009年12月9日上午,肖永林庭长、武明智法官以及七宝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在七宝山司法所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卜小兰取走了卜某遗留的存款8500元,该笔款项应从分配数额中予以扣除。法官考虑到卜某的遗产继承应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一并处理,否则将引起不必要的遗产继承纠纷。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阐明法理的基础上,经过法官和司法所人员长达四小时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终就死亡赔偿金和遗产的分配达成调解协议。卜小兰分得数额从已分得的三万元增加至五万元,卜某弟弟所保管的严某的赔偿金交由严某自己保管,卜某的遗产也得到了妥善分割。协议签订后,被告及卜某的弟弟当即履行了协议内容。当日下午,童某来到法庭申请撤诉。至此,一起复杂的死亡赔偿金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纠纷终于在和谐的氛围中得到化解,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次调解,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权益 ,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同时还彰显了法律的人性和温暖 。该案件的圆满解决,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也使法官真正体会到多元化调解机制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