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捷报频传。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我院2009年工作得到了市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作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获得“全市绩效考核红旗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予以表彰。
2009年,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2009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348件,审结6130件,同比增长26.92%和31.98%;收执行案件2474件(含旧存),同比增长27.5%,执结2324件,同比增长147.67%,执行兑现标的1.15亿元;案件合格率为100%,优秀率达95%。同时,我院队伍建设实现了 “零违纪”目标,社会民意满意度位列长沙法院第二名,全省法院第14名。另外,省高级法院向最高法院推荐我院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在会上,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分别获得全市先进单位和模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