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348件,审结6130件,同比增长26.92%和31.98%;案件合格率为100%,优秀率达95%。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认真开展“一打三整”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全年收刑事案件689件1108人,审结682件1097人;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335件,审结5124件。审结流通领域合同案件2600件,审结争议标的达1.8亿元;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倾力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35件,行政非诉案件移送执行289件,执结289件。
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收执行案件2763件(含旧存),同比增长27.5%,执结2613件,同比增长147.67%,执行兑现标的1.15亿元。采取“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公正司法浏阳行”活动。7月2日我院在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人民法院报》也两次对我院清理执行积案的新举措作了专题报道。同时,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于8月25日视察了我院,并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能动司法取得新突破
我院从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努力打造文明窗口,不断完善立案大厅功能,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和诉前调解等举措;依法处理涉诉信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构建便民网络,建立了以审判庭和法庭为中心,院长联片、法官联乡镇,在村(社区)聘请401名司法协助员协助司法的便民服务网络;主动服务经济建设,出台了《服务农村经济建设若干意见》42条措施;倾力推进“两庭建设”,积极消化机关审判办公综合楼债务,完成了园区、沙市、大瑶三个法庭审判综合楼的建设,使我院成为湖南省第一个按照省标准化要求全面完成“两庭”建设的基层法院。
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人本意识,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突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加强文化建设和基础建设。实现了队伍“零违纪”目标;社会民意满意度位列长沙法院第二名,全省法院第14名;省高级法院向最高法院推荐我院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2010年,我院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在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浏阳“迈入高速时代,推动百强进位”和加快推进“两个富裕”,建设平安、和谐浏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