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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法官用爱心呼唤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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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钟婧  发布时间:2010-02-26 08:08:46 打印 字号: | |

大年初九,正当人们还沉浸在浓浓的年味中的时候,我院园区法庭副庭长左凯便带着干警为其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送去了一份最贴心的温暖。

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上丰组的龙孟娥有四姐妹,她排行第三,家境非常贫寒,父母分别于1997年、1998年去世,当时10余岁的她和二姐、小妹与大姐相依为命。2001年,在社会各界和政府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将瓦不遮雨的破旧小屋重新建成现在居住的三间平房。2008年,龙孟娥和永安镇建新村大禾组的胡许相识,经过简短的交往后,双方登记结婚,然而好景不长,在婚后不久,龙孟娥被发现患上了严重的乳腺炎,胡家人带其到镇头医院进行治疗,但一直未能治愈。2009年,胡许开始外出打工,并不再回家料理病重的龙孟娥。200912月,胡许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龙孟娥的婚姻关系。在此期间龙孟娥一直在娘家生活,并且在胡许走后不久,龙孟娥还做了流产手术,由于身体的病痛、丈夫的冷漠、孩子的丧失,龙孟娥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精神状态急剧恶化,已经无法正常与他人交流,龙孟娥的两个姐姐也因为其治病欠下几万元债务。在龙孟娥的姐妹们的一再要求下并经过双方村委会的调解,胡家才拿出5000元为其治病。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对被告龙孟娥的遭遇深表同情,对案件的审理并没有采取一判了之,而是从有利被告的治疗角度出发,开庭后又分别来到原、被告的家中,与原告和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商讨被告的治疗方案和纠纷的解决办法。在被告家中,承办法官左凯一再鼓励她们不要气馁,要努力把被告的病治好,临走前,还个人捐赠被告1000元治病。在原告家中,左法官发现被告至今对原告的感情仍然很深,于是从法理和情理角度进行分析,希望原告在未判决前仍能作为一个丈夫,多去看望病重的龙孟娥,多鼓励被告战胜病魔。同时,为了使被告能得到更多好心人的帮助,左法官还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媒体,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力量唤起更多的爱心。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尽管协商调解还没有最终结果,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已经在园区法庭左凯副庭长的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