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我院范登峰院长作了2009年度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9年,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坚持素质为本,强化依法履职,积极完善专业审判与人民陪审互补的工作体系,保障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陪审员制度优势得到了有效发挥,司法民主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司法协助员工作立足矛盾化解,注重机制创新,努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司法便民服务网络,畅通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确保了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初步实现了以网络建设来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初衷。针对2010年工作,范登峰院长指出,2010年,是我院“争先创优”五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主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司法协助员制度,完善两项制度组织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更加有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助员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推进两项制度再上新台阶,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而努力奋斗。
谢建国副主席充分肯定了我院2009年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司法协助员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表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要靠全民的共同参与,“两项制度”的落实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最好措施之一。因此,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司法协助员工作创出特色,做出成绩,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安定和谐。
李家喜书记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肯定过来成绩的同时强调:一是法院干警和全体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要充分认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司法协助员制度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和司法协助员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司法协助员强化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努力提升参与司法活动的能力。人民陪审员作为诉讼裁判的参与者之一,应该敢于裁判,更应该公正裁判,以保证参审的质量和效果;司法协助员制度是法院职能的延伸,司法协助员应该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使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让群众更加信任司法。三是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助员都是政治觉悟高、思想境界高的基层工作者,要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投入到“两项制度”的落实中去,积极为构建平安和谐浏阳、促进司法民主公正贡献力量。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还为全体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协助员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