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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司法公正长沙行”浏阳市活动年度工作会议上获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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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4-09 16:40:50 打印 字号: | |

49,“司法公正长沙行”浏阳市活动年度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会上,我院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司法公正长沙行”优秀组织奖;我院审执结的珠江村老龄协会与郝子原房屋买卖合同执行案、加清环保公司与无锡巴克杜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邱友初受贿案分获一、二、三等奖。会议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孙立武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寻爱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立民等市级领导出席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班子成员和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刘一江副主任就2009年“司法公正长沙行”浏阳市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2010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检察院作为获奖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寻爱国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寻爱国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是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的工作重点,旨在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他强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要围绕“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工作主题,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依法有序地推动活动开展,确保2009年的活动成果得到巩固、2010年的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