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法官一行人来到位于太平桥镇锦美社区的被告家中,当时还在床上睡觉的被告见到法官的到来有些惊讶,他说:“我以为法官都只在法院审案,没想到今天竟然亲自来到我家里”。被告对欠张良田工程款13968元一事并不否认,只是因为自身欠款多达几十万,确实无力偿还。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在被告明确表示放弃举证、答辩后,决定就地主持调解。甘亚平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对纠纷解决的意见,为双方释法析理、宣传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平等协商。最终,双方就本案欠款达成调解协议:蔡某某于2011年1月30日前偿还张良田水电安装工程款12968元。原、被告重新握手言笑。调解完毕后,甘亚平法官还就被告提出的另一起合伙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为其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咨询,包括诉讼程序、举证规则、诉讼时效等等,引导当事人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临走时,被告出门相送,并当场承诺:“我一定好好努力,争取尽快偿还欠款,再也不会麻烦法官了”。被告的岳母脸上也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她说:“法官能亲自到咱们家来办案,是件大好事。既可解决纠纷,又可以让我们开开眼界,认识法律。更重要的是给了我女婿一次机会,我非常感激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