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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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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昭菲  发布时间:2010-06-13 16:10:06 打印 字号: | |

永州“6.1”枪击法官和广西梧州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院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和机制上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法院的通知精神,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对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环境下的法院安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做好法院安保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出台了《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成立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保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将安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三是安保措施上更加到位。进一步加强安检和门禁管理,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审判楼大厅入口处增设X光机,并更新智能安检装置。审判楼、办公楼、车库、羁押室等地加强警力执勤;结合院机关综合楼布局特点,实行审判区和办公区相分离制度,办公区实行封闭管理,当事人和外来人员非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内;法官通道和安全通道均安装了智能防盗门,本院机关工作人员刷卡通行。

四是防范上突出重点。将门卫、审判庭、信访接待室、法庭作为防范重点部位,以保护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为重中之重,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安保力量,严格安保措施。特别是加强了人民法庭的安保力量,每个法庭配备了一名法警和保安,并增添了必要的警械、警具和安检装备。

    五是机制上加强联动。在突发情况处置上,加强法警、保安、法官之间的协作联动,畅通与所在地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做到处置及时、有力、有效。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