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登峰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延伸,是法院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内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二要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各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将活动开展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按质按量完成规定动作,也要创造性地开展特色工作;三要加强督促检查。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引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会上还对近阶段开展的党员承诺工作和“红色服务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