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7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浏阳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这是该院继今年3月份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提前实现了“三年创省优、五年争国优”的奋斗目标。获得荣誉的同时,该院作为全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其改革经验获得最高法院肯定,在会上被推广借鉴。近年来,浏阳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两为”方针,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在争先创优进程中不断创造佳绩。
一是提升能力,强化监督,带一流队伍。党组以增强班子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龙头作用为目标,以身作则。结合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活动,制定了教育培训制度,鼓励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有效拓展了外部监督渠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 “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自2007年以来连续三年实现了队伍的“零违纪”目标,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法官队伍总体形象社会公众测评得分中,一直居全省法院前列。
二是围绕中心,突出职能,创一流业绩。贯彻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三年来,无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现象发生;坚持调解优先,力促社会和谐。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3年保持在50%以上,刑事附民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行政案件协调率保持在30%以上。同时,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3年来通过“三调联动”机制解决矛盾纠纷140余件。强化执行清积,兑现人民权益。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监督员参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讨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等制度。2009年7月2日,院长范登峰代表该院在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人民法院报》也两次对该院清理执行积案的作了专题报道。
三是科学管理,精细考核,促一流发展。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大胆探索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先后完善了司法决策、队伍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40多项制度;通过案件评查与质效分析,对全院工作目标和绩效进行科学定位,实行一审生效案件逐案评查,二审发改案件逐案评析制度,推行每月司法绩效通报制度和每季司法质量讲评制度。三年来,该院结案率均保持在95%以上,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庭宣判率达到70%以上,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控制在1.5%以下。
四是紧扣大局,关注民生,树一流形象。作为省级“文明立案窗口”,积极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和诉前调解等举措;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推行“一访一案一卷一档”的信访处理制度,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3年来,所有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无因工作不实而致信访人进京到省上访。积极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建立了院领导联系片区,法官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有司法协助员协助的便民服务网络。大力开展“便民工程”建设,长期推行“驻点式巡回”和“流动式巡回”相结合的巡回审判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的“五进”活动,通过深入矛盾集中部位,走近各类解纷主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根植基层,夯实基础,建一流法院。加速推进“两庭”建设,成为全省第一个按省高院标准化要求全面完成“两庭”建设的基层法院。倾力打造浏阳法院文化品牌,制定了该院文化建设近、远期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通过几年的强力推进,浏阳法院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浏阳特点和文化特色的浏阳法院文化品牌。
六是创新机制,激发活力,铸一流品牌。作为全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我院不断探索,大胆创新,积极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模式,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了以法官为中心、其他人员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使法官的中心地位得以凸显,法官职业尊荣感明显增强,大力推进了法官职业化进程。积极探索陪审员工作制度改革。浏阳法院在陪审员的选任、任职、录用程序和参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固定员额、双向联动、动态管理”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扩充了司法民主,实现了审判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2010年1月8日,该院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在苏州召开的“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浏阳法院将以“全省优秀法院”为新的起点,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拼搏的精神,在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不断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