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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荣获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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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7-14 11:14:49 打印 字号: | |

75,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浏阳法院作为湖南法院系统唯一的基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据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全国法院系统共40家法院获此殊荣。

近年来,浏阳法院人秉承先辈们“敢为人先”的奋斗精神,立足浏阳厚重的文化根基,坚持“文化兴院”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握法院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积极培育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以文化建设推进法院全面工作的持续发展,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一是注重载体构筑,积极推进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先后完成了机关审判办公大楼和全部人民法庭综合楼建设,“两庭”建设投资达6000万元,占地90亩,建筑面积超25000平方米;硬件建设上充分嵌入文化元素,建有法院文化山、文化长廊、荣誉室及文娱场馆等文化载体。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强化法院行为文化建设。狠抓规范管理,从法官职业认知、自我发展和情感需要中把握法院队伍建设规律,建立了科学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模式,有效推进了法官职业化进程。三是把握文化内涵,着重突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制定了法院文化建设中、远期规划纲要,明确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推进途径,形成了“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以培养队伍“崇尚道德,牢记宗旨;尊崇法律,伸张正义;精益求精,知行合一;勤政进取,恪尽职守”的浏阳法院文化精神和法官职业道德情操。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