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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全市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公开打击处理大会上对5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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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0-08-31 13:30:0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整治非法小煤窑专项行动,净化社会风气。831日上午,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调度下,全市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公开打击处理大会在澄潭江镇崇辉洗煤厂前坪举行,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澄潭江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席大会,有来自南区各乡镇近300名群众旁听大会。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在会上对3起刑事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贤如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张季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胡锡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胡锡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余忠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

此次打击处理大会通过公开惩罚犯罪、宣传法律、教育群众,对非法生产、毒品、侵财型等刑事犯罪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为我市社会大局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会上,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还分别向一批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开宣读了刑事拘留和刑事逮捕决定。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