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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法院“三步曲”奏响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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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周如意  发布时间:2010-09-08 20:04:34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以后决不会偷拿别人的财物了,感谢你们对我的教育帮助,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这是未成年被告人李某经过庭审教育后发自肺腑地感叹。96日,我院少年审判庭内一起涉嫌盗窃犯罪案件的审理正按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该案被告人李某因盗窃其舅母一对黄金耳环和一个黄金戒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与其他刑事案件审理不同的是,该案宣判后法官还坐下来与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被告人进行说法析理和法制教育,被告人李某遂发出上述感言。

近年来,我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抓好帮教的前伸和后延,通过“以教代罚”,注重在挽救上下功夫,推出了“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回访”的三步曲帮教方法。今年1-8月份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6107人,结案75104人,矫正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具体做法是:庭前,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特点,深入被告人的家庭、居所地、学校等场所,对未成年犯的成长经历、家庭状况、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细致调查,深入探究其犯罪根源,全面了解掌握情况,为庭审教育和量刑做好准备;庭中,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及心理特点,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注重语言教化和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使少年被告人认清犯罪危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庭后,及时到少年犯监管所在地对其进行定期回访和跟踪帮教,深入细致地了解其改造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其实施有针对性的改造教育,促使其真正回归社会。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