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廉为宝说的是一个古老的故事。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廉洁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最宝贵的东西” 。
廉洁,是我国传统为政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为官清廉被视为“国之大维”、“仕者之德”。古往今来,许多有识之士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箴言。屈原说:“宁廉洁正直以自清兮”,陆游说:“一钱亦分明,谁能肆馋毁”。明代郭允礼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由此可见,公正廉洁能产生巨大的威力,博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怀念和赞颂。在现阶段,强化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确保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质,永葆司法的人民性、政治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廉政主题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文化建设活动。其目的在于使法院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其核心价值观就是在“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下,按照公正、为民、清廉的总体要求,通过各种载体,用先进的思想武装法官、用高尚的道德规范法官、用先进的文化塑造法官,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通过潜移默化,增强法院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法院廉政文化氛围,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使廉政司法成为广大干警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的行动。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其内涵十分丰富。具体而言,包括法院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内容。其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处于较低层次,精神文化属于较高层次。法院廉政精神文化需要科学规范的制度和一定的物质设施来保证,同时法院物质设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要体现法院精神文化。
2007年来,随着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浏阳法院开始有意识着力打造具有本院特色的文化品牌,开展与之相适应的文化建设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0年7月5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浏阳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下面我以浏阳法院为例,从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精神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谈谈如何强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一、要强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把改善物质条件作为构建法院廉政文化的重要条件。
在物质文化建设上,浏阳法院着力打造“两庭”建设标准化样板、硬件建设上充分体现文化理念、物质载体更加彰显服务功能。
法院的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逐步积累和凝聚的法院思想文化的经济基础。物质环境,直观反映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浏阳法院先后完成了机关审判办公大楼和全部人民法庭综合楼建设,“两庭”建设投资达6000万元,占地90亩,建筑面积超25000平方米;硬件建设上充分嵌入文化元素,建有法院文化山、文化长廊、荣誉室及文娱场馆等文化载体。机关审判楼大厅采用古典元素,如古代清官壁画和大理石雕,塑造出法官清正廉洁、勤政慎独的鲜明职业特点;大楼外围,山倚水绕,充分展示了“重如山,坚如石,明如镜,平如水”的法治底蕴,凸现了古今中外的廉政文化,展示了“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等形象。
二、要强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把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法院廉政文化的根本途径。
在制度文化建设上,浏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从法官职业认知、自我发展和情感需求中把握法院队伍建设规律,建立了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励机制和廉政监督机制,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
法院的制度文化是约束法官行为的规范性文化。廉政制度是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健康向上的法院廉政文化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浏阳法院结合“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第一、对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岗位和环节进行整改和规范。第二、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书面警示制度暂行规定等措施,构建规范司法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第三、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民声监督。通过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将司法公开常态化,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法官的廉洁性。
三、要强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就必须把构建法院廉政文化作为完善思想教育体系的系统工程来抓。
在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方面,浏阳法院营造出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形成“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
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公正、廉洁、为民是司法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法院的精神文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信念文化。这主要是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实事求是为核心作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改革开放为核心作用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与时俱进为核心作用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核心作用的和谐社会构想,旗帜鲜明地保护人权,抵制和反对神权和封建特权,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符合时代发展方向的廉政文化。第二,职业文化。法院系统必须培育积极向上的履职文化,继承和发扬我国历史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借鉴和吸收权力制衡、人人平等、权利至上等西方优秀的司法文化传统,尽心履职,开拓创新。作为全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浏阳法院不断探索,大胆创新,积极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模式,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了以法官为中心、其他人员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使法官的中心地位得以凸显,法官职业尊荣感明显增强,大力推进了法官职业化进程。第三,道德文化。干警的职业道德是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表现。浏阳法院提出“文化兴院”理念并将“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浏阳精神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核心,结合法院工作特点,以培养队伍“崇尚道德,牢记宗旨;尊崇法律,伸张正义;精益求精,知行合一;勤政进取,恪尽职守”的浏阳法院和谐文化精神和法官职业道德情操。
我们应该看到,构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度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在重点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下,还应当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以这些规章制度为支撑,在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度能够顺利运行,确保法院干警在思想上重视,不麻痹松懈,在行动中落实各项制度,从而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