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再传喜讯。在刚刚结束的市委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我院被市委评为“绩效考核红旗单位”并予以表彰,这是我院连续两年获此荣誉,也是全市政法系统获此殊荣的唯一代表。同时,我院还被评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模范单位”。
2010年,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提前完成提出的“三年创省优、五年争国优”目标,先后荣膺“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我院作为“全国优秀法院”进行授前公示。一年来,我院受理各类案件7869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5143件,审结4854件;受理执行案件(含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26件,实际执结2163件,案件合格率为100%,为浏阳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