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在长沙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院再次被长沙市委政法委评为“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并予以表彰,这是我院连续三年获此荣誉。2010年,我院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最终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69件,其中诉讼案件5143件,审结4867件,受理执行案件2726件(含非诉执行案件),执结2671件,案件合格率为100%,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2月16日,在长沙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院再次被长沙市委政法委评为“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并予以表彰,这是我院连续三年获此荣誉。2010年,我院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最终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69件,其中诉讼案件5143件,审结4867件,受理执行案件2726件(含非诉执行案件),执结2671件,案件合格率为100%,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