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亚辉带领创建工作验收组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闵文的陪同下到我院考核验收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工作。湖南省政协委员王义高,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一江、浏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俊英以及长沙市人大代表李明等参加考核验收座谈会。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向王亚辉局长一行汇报了我院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我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高德懋专题汇报了我院2010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情况。2010年,我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执行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新收执行案件1987件,执结1827件,执结率为92%;收案标的2.14亿元,执行标的到位1.7亿元,标的到位率达79%;争取市委、政府和市委政法委拨付执行救助金50万元,对57位符合条件的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余元。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倾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王亚辉局长表示,浏阳法院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一是领导重视,浏阳法院领导班子从思想上重视、从政策上倾斜执行工作,执行力量和执行装备建设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处于领先位置;二是措施得力,在吸收其他法院先进经验基础上,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通过司法协助员、执行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拓宽了执行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三是效果明显,2010年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且无一人进京上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随后,王亚辉局长就执行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抓好反规避执行,优化执行的法制环境;二是抓好反违法执行,严格执行的内部程序;三是抓好反干涉执行,优化执行的外部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