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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结合”抓“创先争优” 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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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昭菲 摄像:杨柳  发布时间:2011-04-02 14:32:45 打印 字号: | |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近年来,我院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路,紧紧围绕“三项工作重点”,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和提升队伍建设的核心措施来抓,强化“五个结合”,司法职能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队伍综合素质和凝聚力得到显著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公正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2010年,先后荣膺“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并连续多年实现了队伍“零违纪”目标。

一是结合执法办案抓创先争优。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法院第一要务的司法理念,选准结合点,努力将执法办案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战场,积极用审判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2010年,审结刑事案件7221064人,判处刑罚1051人;审结民商事案件4087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400件,调解撤诉率为58.7%;审结行政案件45件;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2070件,实际执结1507件,实际执结率为72.8%,执结标的1.43亿元;全年无不合格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整体司法质效位居省、市先进行列,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二是结合为民服务抓创先争优。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找准突破口,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过程变为落实为民措施、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水平的过程,将“创先争优”作为实现司法为民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三为”服务、“金融企业服务月” “迎节庆、保民生、促和谐”执行专项行动、“民商事审判百日竞赛”、巡回审判、巡回执行等为民活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司法为民上取得了良好效果。2010年,法官走访联户群众和联系企业1500余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组织巡回法律服务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服务手册20000余份;开展巡回审判56场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现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公信。

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抓创先争优。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了以廉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良好格局。先后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短信、书面警示、司法督查、法官及其近亲属回避、案件回访、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内设机构和各人民法庭设立廉政监督员,形成了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同时,强化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司法作风督查、通报制度。2010年组织廉政教育谈话50余人次、编发廉政短信50条、回访案件当事人176人次、作出书面警示2份、开展司法作风督查12次、发布督查通报6期,有效预防了司法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现象发生。

四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抓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过程中,结合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推出了鼓励法官再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院校合作和与国内外同行交流以及“一传一”的年轻干部导师培养模式等一系列教育培训和干部培养措施,确保队伍综合素质得到稳步提升。同时,为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我院结合岗位职能,开展了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精品案例等评优活动,激励全体干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创新、争创一流业绩的精神状态,使“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聚焦在岗位建功上、落实到司法质效提升上。2010年,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党校等各种轮训、培训120余人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4次,组织干警参加国际、国内法学研讨会3次,有3人次在国家级研讨会征文中获奖,为公正司法奠定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五是结合法院文化建设抓创先争优。在传承浏阳深厚文化底蕴和吸纳先进司法理念的基础上,把法院文化建设与法官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观紧密结合,以在法院队伍中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为目标,积极培育干警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遵循“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将法院文化建设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贯穿于“创先争优”的全过程,不断丰富和充实“创先争优”成果目前,由精神文化引领,行为文化规范、物质文化展示的具有浏阳法院特色的文化体系已现雏形,全院上下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争先奉献的良好氛围日趋形成,队伍凝聚力明显增强,在创先争优中不断创造佳绩,有力地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何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