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院在浏阳市城区才常广场设立宣传点,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集中对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份,现场接受咨询48人次,为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针对影响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的“四难”问题,我院积极探索创新反规避执行举措,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威慑被执行人,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一是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充分发挥市委政法委成立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人民银行、申请人的联动作用,掌握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的信息,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二是建立司法协助员制度。在全市401个村、社区聘请司法协助员,协助法院执行、事后走访当事人、向法院传递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代表、委员参与执行制度。建立代表、委员参与执行制度,对那些社会反映大、执行难度大、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的案件,邀请被执行人所在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对执行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四是建立执行监督员制度。从长沙市、浏阳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10名执行监督员,对执行干警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其在执行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并参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案件的评议,确保执行工作;五是建立执行异议审查陪审制度。对当事人或案外人就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由1名法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查、裁判异议是否成立,监督法院执行异议的审查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