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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7日在浏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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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8-17 17:16:05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

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348件,审结6130件,较上年分别增长26.92%31.98%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全年收刑事案件6891108人,审结6821097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认真开展“一打三整”专项行动。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4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418人。二是顺应轻缓化量刑趋势积极减少社会对立面。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全年共判处非监禁刑345人。三是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我院在20095月被确定为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后,制订了《浏阳市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积极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好地实现了同罪同罚。四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积极完善“庭前调查、庭上帮教、庭后回访”工作机制,寓“教育、感化、挽救”于庭审之中,全年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2108人。五是加大对经济领域犯罪大要案的审理力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了中纪委督办、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原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李义超与陈治功行贿、偷税案件,以及邱友初、欧阳水明等贿赂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坚持调解优先,力促案结事了。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335件,审结5124件。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高度关注民生、民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等事关民生案件,依法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妥善审理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和生命健康权。二是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经济的调节、服务功能,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交易的有序和安全。全年审结流通领域合同案件2600件,审结争议标的达1.8亿元。三是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组成专业合议庭,采取繁简分流措施,实行简单案件简化审、专业案件专业审,2009年民事法官人均结案达183件。四是坚持和谐司法理念。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判后,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2935件,调解撤诉率为57.27%。五是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院机关“三调联动”调解中心与法庭驻乡镇“三调联动”联络室的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全年通过“三调联动”调处纠纷82起、培训人民调解员300余人次。

坚持审调并重,助推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35;移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9件,执结289件。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重点审查涉及民生的工伤认定、价格认定等行政案件,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判决撤销,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案件5件。二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及合法行政行为给予有效的支持,以维护行政执法行为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年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驳回原告起诉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8件。三是积极运用“协调”机制,将“和为贵”的理念贯穿于行政诉讼之中,努力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寻找平衡点,使双方能够在获得理解的同时达成共识,并终止诉讼,全年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率达到34.28%。四是强化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依法化解在重点工程建设、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困扰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年依法强制拆迁房屋3000余平方米,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300余万元。

二、认真开展集中清积,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并结合长沙、浏阳两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公正司法浏阳行”活动,采取“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积极、全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9年收执行案件2474件,同比增长27.5%,执结2324件,同比增长147.67%,执行兑现标的1.15亿元。72日在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视频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人民法院报》两次对我院清理执行积案的新举措作了专题报道。同时,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于825日视察了我院,并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是积极构建“大执行”格局。建立了执行干警月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院、局领导包案负责制,坚持执行工作党组每周一议,把听取、分析执行工作作为党组每周例会的固定议题。同时,积极充实执行队伍、添置办案车辆,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执行人员达到44,占全院干警1/4,日常办案车辆达到8二是不断创新执行监督机制。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监督员参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讨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等制度,扩大执行公开,拓展执行监督,促进了执行公正。三是切实注重执行方式方法。2009年除坚持常规执行外,还先后组织开展了“保稳定、促和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巡回突击执行月和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并采取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执结了大批疑难案件,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四是着力完善执行救助机制。针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又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况,我院积极协调,多方筹资,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筹集执行救助资金,对困难申请人实施有限的司法救助。全年共救助申请执行人53人,发放救助资金36.8万元。

三、牢固树立人本意识,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突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积极加强文化建设和基础建设,实现了队伍“零违纪”目标,社会民意满意度位列长沙法院第二名,全省法院第14名。同时,省高级法院还向最高法院推荐我院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高度重视思想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把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全面推进司法工作科学发展相结合,使干警在学习中受到党性锻炼、在实践中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党管司法的意识和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意识。

高度重视能力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和经费投入力度,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80人次,组织干警集中学习6次;对参加在职学习的干警给足时间,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给予奖励。同时组织开展了庭审技能竞赛、调研论文和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干警司法能力得到大幅提升。2009年,我院又有12名干警进入在读研究生行列,有3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书面警示制度。二是规范干警司法行为。通过目标管理方案,将干警遵守纪律作风情况及严守司法职业道德等内容纳入考评范围,以培养干警严守法定程序、恪守职业准则、遵守党纪国法的良好意识。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发放“司法监督卡”制度,开通网上举报邮箱,增设录音举报电话,保证当事人举报投诉渠道的顺畅。四是健全违纪违法查处制度,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纠。

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兴院理念,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崇德、尊法、精业、勤政”治院理念的理解;坚持每月向干警发送一条廉政短信,把审判文化与廉政文化有机结合,使文化内涵不断丰富;进一步完善了文化载体建设,建立了电子图书阅览室,完善了“文化山”的建设,使法元素布局更加优化;同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积极向上、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法院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四、立足群众司法需求,能动司法取得新突破

从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倾力推进“两庭建设”。2009消化机关审判办公综合楼1200万元债务,并完成了园区、沙市、大瑶三个法庭审判综合楼的建设,使我院成为湖南省第一个按照省标准化要求全面完成“两庭”建设的基层法院,提升了法院形象,方便了群众诉讼。

努力打造文明窗口不断完善立案大厅功能,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和诉前调解等举措,充分展示了我院省级“文明立案窗口”特色。由于特色突出,省高院在我院召开了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

依法处理涉诉信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我院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有理信访及时进入再审程序,该改判的坚决依法改判;严格落实信访接待、交办、承办、督办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让信访人有机会充分表达信访意愿和理由。全年73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无因工作不实而致信访人进京到省上访。

积极构建便民网络。建立了以审判庭和法庭为中心,院长联片、法官联乡镇,在村(社区)聘请401名司法协助员协助司法的便民服务网络。通过司法协助员协助做诉讼引导、立案预约、服判息诉、调解执行等工作,及时传递辖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使法院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全市最基层。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两帮两促”和“三为”服务月活动,先后开展了“真情献企业,服务促发展”法律服务月、巡回法律咨询、巡回审判执行、院长作客“中国法院网”和民事法官作客“浏阳网”等活动,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恤民忧,并就法院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直接对话,积极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为减轻金融危机可能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我院及时制定《服务农村经济建设若干意见》,从立案、审理,到执行、保全等方面推出42条措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同时,为100余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0余万元,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因家庭困难而打不起官司。

各位代表,我院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上级法院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支持和理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向各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有限的矛盾开始显现;二是干警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三是“两庭建设”负债仍然很重,司法保障还有待加强;四是执行困境还没完全走出,解决“执行难”的道路还比较曲折。以上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积极寻求对策,逐步予以解决和消化。

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是我院“争先创优”五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两为”工作方针和“崇德、尊法、精业、勤政”治院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抓好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浏阳“迈入高速时代,推动百强进位”和加快推进“两个富裕”,建设平安、和谐浏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贯彻精神,加强党建,切实把握司法活动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以党的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着力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党管司法意识,树立党的绝对权威,不断加强党员政治生活锻炼,坚定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信心,确保司法的政治性。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关系,努力提高党员干警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党员干警公正、文明、廉洁意识。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着力加强班子建设。通过抓班子自身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务实、和谐、民主、开拓、自律的领导班子和法院队伍。

二、拓展功能,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继续加大刑事审判工作力度。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依法办案,确保结案率达到98%上诉案件发改率控制在5%以内。在准确、及时、有力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切实维护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和刑事审判中的刑罚公平;高度重视刑事审判中的和解和调解,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功能,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继续加大民商事审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对推动经济发展、保障群众权益、调节利益关系的职能作用,确保结案率92%以上,调解率达到60%,上诉案件发改率控制在8%以内。慎重审理好涉及中小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案件,保障企业的正当经营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依法审理好关系民生、民权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

继续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力度。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把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统一起来,积极运用协调机制,努力解决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不断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积极、主动为全市城镇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确保新收案件进入良性执行循环,执行结案率达到90%。积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追索“三养”费等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力度和打击力度;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法、净化执行环境,努力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强化为大局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我院《服务农村经济建设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产业振兴规划,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经济复苏注入活力;积极化解在长浏、大浏、浏醴高速及永盛大道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为浏阳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意识,多措并举,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妥善处置涉诉信访案件。强化案件质量和司法和谐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积极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完善信访接待窗口建设,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不断降低初访、重访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便民网”的作用,使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巡回法律服务”、“巡回执行”等活动,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讼成本;高度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探索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员参与司法调解等做法,助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司法救助程序,不断创新救助方式,着力构建司法救助长效机制。

四、改进作风,规范行为,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干警教育、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养制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培养人才,并做到经费有保障、时间有安排、活动有实效。二是严格规范干警司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干警司法行为的约束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就立案信访、文书送达、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案件执行、文明用语等方面的规范制订实施细则,将干警行为规范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监督制约措施和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机制,确保队伍“零违纪”。四是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为我院题词“问心”为契机,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加大法院文化理论研究,尝试导入个性化设计理念,努力形成浏阳法院形象识别体系,积极营造催人奋进的工作氛围。

五、与时俱进,创新机制,着力提高自身科学管理水平

遵循审判工作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科学管理理念,着力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和司法行政管理等工作。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管理软件”作用,加大流程动态管理,强化管理的实时性,积极提高审判、执行效率;高度重视司法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完善司法状况考评制度。认真做好一审案件质量评查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全面提高司法绩效。2010年案件合格率要继续保持100%,优秀率要达到90%以上,社会民意满意度要继续保持全省优秀行列。三是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问题。四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管理。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全面落实院长督办制度、纪检监察督查制度和行政事务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行政管理的服务性和主动性

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党管司法意识主动接受党对司法工作重大问题的领导;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司法工作放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索和谋划;坚持司法的政治性,确保党和人民的意志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沟通,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实效性继续组织开展好“司法公正浏阳行”活动,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浏阳“构建西走廊,融入长株潭,敞开东大门,对接长三角”、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