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司法公正和法院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党组研究,2010年度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如下:
一、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
工作分工: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责任内容: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本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本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分析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本院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监督,适时进行廉政谈话,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做好表率,带好队伍。
(三)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组织领导查处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并及时向市纪委和上级人民法院报告查处情况。
(五)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出要求,适时组织作风纪律整顿。
(七)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领导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
工作分工:协助院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禁毒工作,主管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办公室。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执行审判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督促办公室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司法行政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
三、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超
工作分工:负责工程建设、“三调联动”工作,主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人民法庭。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督促民一庭、民二庭、人民法庭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执行审判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
四、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德懋
工作分工:主管行政审判庭、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庭,分管执行局。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行政审判庭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执行审判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督促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庭、执行局正确行使执行权,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五、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花梅
工作分工:主管林业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林业审判庭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执行审判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督促审判监督庭依法纠正错案,确保司法公正;督促法警队做好值庭、押解人犯,值班警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枪支弹药管理,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六、副院长肖永林
工作分工:负责维稳及涉诉上访工作,主管立案庭、政策研究室。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督促立案庭正确行使立案权,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和诉讼收费标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诉权,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督促研究室抓好调研信息工作,及时完成党组交给的各项调研工作任务。
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邱德才
工作分工:负责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责任内容:协助党组及“一把手”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督促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教育、惩处、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司法管理权的监督,认真办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提高反腐攻坚能力;督促审管办抓好案件评查和司法绩效管理,把好案件质量和审判流程管理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行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防止在案件的评估、审计、鉴定和拍卖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
八、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李宏伟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建、司法改革、统战、老干、关协、工、青、妇、整建扶贫工作,主管政工室。
责任内容: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和督促政工室、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干部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政工人事纪律,抓好党员、干部的录入、考察、培养、任用等工作,严把进人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督促工会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丰富职工文化生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分管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九、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守荣
工作分工:主管执行局
责任内容:领导和督促执行局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履行“一岗双责”,正确行使执行权,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2010年4月8日浏法发[2010]11号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