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浏阳市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
——2011年1月9日在浏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1-08-17 17:47:40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作为“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提前完成我院在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三年创省优、五年争国优”目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1214,最高人民法院又将我院作为“全国优秀法院”进行公示。

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强化司法能动,审判执行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869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5143件,审结4854件;受理执行案件(含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26件,实际执结2163件;案件合格率为100%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收刑事案件7461110人,审结7221064人,判处刑罚1051人。一是以“五清查一打击”和“一打三整”专项行动为契机,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涉恶犯罪、贪腐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全年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判处3-10年有期徒刑136人。二是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同时,加大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力度,着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89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91.6%。三是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分开,使量刑更趋公开和均衡。全年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结案件408592,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在全省量刑规范化工作会议上,我院的试点经验被省高院予以推广。

——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职能,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351件,审结4087件。一是认真审理好事关民生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审理好在“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投资、消费以及涉及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合同纠纷等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三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积极完善“司法便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7.8%四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认真组织了民商事审判“百日竞赛”、法官作客“浏阳网”、服务金融企业等活动,强化后金融危机时期的司法应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01014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合泉率队来我院调研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以助推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处理行政纠纷。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努力助推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件,审结45件,裁定中止1件。一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努力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寻找利益平衡点,在诉讼中化解行政纠纷,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为51%。二是作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联系点”,积极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改革,制定了《行政诉讼一审庭审程序若干规定》,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强化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在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影响浏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年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56件。

——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全力攻克执行难题。全年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2070件,实际执结1507件,实际执结率为72.8%,执结标的1.43亿元。一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将执行结案率、标的到位率、案件合格率作为重要参数纳入执行评估考核体系,增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强化执行措施,不断改进执行方法;健全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监督员参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讨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等制度;组织开展了“执行夏季攻势”等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和尝试债转股、转让土地使用权、以物抵债、媒体曝光、公告催执、限制高消费、执行举报奖励等执行方法,执结了大批执行难案。三是突出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追索“三养”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力量执行好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以方来包装公司、云和水利开发公司、胡里建等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救助。全年对2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6万元,为生活特别困难的183名被执行人减免申请执行费12.4万元。

二、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拓展司法职能,司法为民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司法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努力回应社会关切。

——着力打造文明窗口。积极完善立案大厅功能,建立了立案信访“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和诉前调解等举措,充分展现省级“文明立案窗口”形象。自全省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后,长沙、株洲、湘潭等地法院系统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现场会又相继在我院召开。

——切实强化司法公开。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做到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积极组织群众代表参观法院,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当庭宣判率为85.2%,通过网络公布裁判文书265份,电视、电台、网络同步直播、录播庭审各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26场次。

——深入推进司法民主。我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推进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台了《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法》,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和任命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活动得到充分保障,司法民主得到充分体现。全年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55.3%2010114日,在我市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研讨会上,我院人民陪审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倾心化解信访积案。2010年是“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年,我院根据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以交办、督办信访积案为重点,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采取边排查边化解的措施,综合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手段,既注重解决法律诉求,又积极化解“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努力做到息诉息访。全年排查出涉诉案件17妥善办理14件,化解率为82.4%,没有出现新的进京到省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案件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立足审判特点,不断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努力完善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全年无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同时,组织刑事集中公开宣判7场次,印发布告两期10000余份,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认真开展“三为”服务。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积极开展“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为保障民权服务”活动。走访联户群众和联系企业1500余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组织巡回法律服务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法院服务工作手册20000余份;开展巡回审判56场次。

三、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始终狠抓队伍建设,干警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路,着力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能力建设和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狠抓“创先争优”,不断强化党的组织建设。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把加强党的建设抓到基层;不断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同时,作为市委“创先争优”示范点,认真开展“红色服务月”、“党员公开承诺”、“树典型、学典型”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廉洁干净司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正的有力抓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了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先后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短信、书面警示、司法督查、法官及其近亲属回避、案件回访、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内设机构和各人民法庭设立廉政监督员,形成了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全年组织廉政教育谈话50余人次、编发廉政短信50条、回访案件当事人176人次、作出书面警示2份,形成了以廉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良好格局,切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积极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专项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司法作风建设,制定了《司法作风建设工作方案》,有效增强干警的群众观念,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作为干警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强化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司法作风督查、通报制度。全年开展司法作风督查12次,发布督查通报6期,有效预防了司法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现象发生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夯实公正司法基础。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健全了以支部为单位“一月一学”的政治学习制度和以部门为单位“一周一议”的业务学习制度。通过鼓励学历提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岗位竞赛、开展院校合作和与国内外同行交流等形式,拓展了干警的视野,充实和更新了干警的知识。同时,积极探索老、中、青干警“一带一”、“一传一”的导师培养模式,不断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全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4次,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市委各部委轮训12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国际、国内法学研讨会3次,先后有3人次在国家级研讨会征文中获奖,为公正司法奠定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狠抓法院文化建设,倾力打造先进文化品牌。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和提升法院工作的核心动力,积极推进“两庭”建设,强化管理机制创新,努力塑造精神灵魂,充实文化的精神内涵。目前,由精神文化引领、行为文化规范、物质文化展示的具有浏阳法院特色的文化体系已现雏形,全院上下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争先奉献的良好氛围日趋形成。2010年10月,在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为湖南基层法院中唯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介绍经验。一年来,先后有全国各地60余家法院到我院考察交流。

各位代表,在“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我院审结各类诉讼案件20751件,执行结案10582件,兑现执行标的4.18亿元;引进法律专业人才21人,培养法学硕士13人,90%的审判岗位法官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完成了总投资超过6000万元、占地90亩、建筑面积达25000平方米的“两庭”建设任务,成为湖南法院系统率先完成“两庭”建设的基层法院。

各位代表,我院过去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和上级法院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支持和理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院工作与新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少数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解决执行难和涉诉信访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对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我院“提升软实力、打造硬品牌”的质效提升年。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着力从提高司法质效、提升队伍素质入手,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浏阳发展的“高速时代”和加快推进“两个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力争在职能发挥上取得新业绩。准确把握社会结构变革、经济结构调整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力求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努力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结案率达到95%,上诉案件发改率控制在3%以下。二是继续强化事关民生、民权案件的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审理好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工程建设案件,依法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确保结案率达到90%、调解撤诉率达到60%,上诉案件发改率控制在5%以内。三是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积极运用诉讼协调机制,努力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纠纷;认真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着力提升行政审判效率;不断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行裁判、量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有效推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确保执行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

二、切实抓好素质提升,力争在队伍建设上开创新局面。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继续完善干警教育培训和中青年干部培养制度,积极培养法律人才,推动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全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法院的优势,积极探索人员分类管理,不断推进司法改革进程。抓好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关口”前移,确保队伍继续保持零违纪。

三、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力争在司法质效上实现新突破。以审判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审判、执行案件质效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强化程序监督。二是建立切合司法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程和科学可行的评查标准,加大一审案件评查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力度,强化案件实体监督,促进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三是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审判工作运行的整体态势,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均衡结案、制约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潜在问题。四是对绩效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发改案件分析通报等制度。2011年,案件合格率要继续保持在100%、优秀率达到90%,整体司法质效、社会民意满意度继续保持在全省法院优秀行列。

四、切实抓好能动司法,力争在司法为民上谋求新作为。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能动司法。一是依托“司法便民服务网”和“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把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建立健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基层组织及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探索审判资源社会共享,推动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社会管理机制建设。三是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平台,积极完善“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构建诉讼服务、立案调解、案件分流“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工作体系。四是建立健全审判工作年度发布、法院开放日、重大案件审理民意征询、涉诉民意导入等制度,努力构建新型司法信息发布机制。

五、切实抓好文化建设,力争在文化兴院上创造新经验。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使法院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逐层次展开、全面发展。一是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认真考察文化建设现状,注重文化氛围的营造、法治底蕴的培养以及法官法律素养的提升。二是精心挖掘、培育法院工作亮点和特色,加大宣传力度,全力塑造现代文明法院形象。三是强化文化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理论研讨,浓郁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干警的学术修养。四是积极推崇“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并打造先进典型。

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接受监督,力争在理念认识上达到新高度。牢固树立党管司法意识,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党和人民的意志在司法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报告重大工作事项、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报告一次全面工作。二是积极完善联络机制。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适时以工作简报方式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三是积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认真组织代表、委员观摩重大、典型案件的庭审;及时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四是继续抓好“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切实提升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人民法院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作出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向前,扎实工作,为浏阳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