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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8名审判员、10名副庭长和6名庭长获人大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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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昭菲  发布时间:2011-08-19 16:15:32 打印 字号: | |
  通过任前考试、分组谈话、集中审议,任前公示等程序,8月18日,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提请拟任的8名审判员、10名副庭长和6名庭长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若林向此次任命的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颁发了任命书,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任命的24名同志一致表示要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和群众对他们的信任和期望。

  我院人事调整经制定方案、民主测评、党组审核、公示、任命等环节,现已圆满完成。有3名副职走上中层正职领导岗位,8名干警走上中层正、副职岗位。与此同时,全院还对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中层正、副职进行轮换岗位,对庭室的一般干警进行了优化配置,提拔、调整人员现已全部到岗上任。经过人事调整改革,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品质优、素质好、作风实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优化了全院中层领导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实现了干部队伍的优化组合,为我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