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在长沙地区全面推进的一年,根据浏阳市人大内司委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为深入推进此项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浏阳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推进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司法公正浏阳行”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任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局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的开展,由周超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院办公室、研究室、民一庭、民二庭、各法庭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活动内容
根据“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的整体安排,我院将“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强化对后金融危机时期的司法应对工作,依法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活动主题,进一步探索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促进民事审判公正高效的方法和思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民事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活动安排
1、3月,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安排、部署;
2、4月,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基层和农村走访等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促进民事审判公正高效的意见和建议;
3、4-6月,民事审判业务庭、各法庭(下同)开展集中清理民事积案专项审判活动;
4、5-6月,有针对性的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论坛活动;
5、5-7月,民一庭牵头开展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专项审判活动和法律宣传活动,民二庭牵头开展对金融企业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6、7月向浏阳市人大内司委和浏阳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前段活动开展情况;
7、8-10月,开展“民事案件百日办案”竞赛活动;
8、活动期间,采取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现场采访、法官访谈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
9、11月,进行总结表彰。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院领导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庭和各法庭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岗位责任,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2、注重实效。既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又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追求实绩。
3、加强保障。活动期间,要加强装备和经费保障,必要时抽调人力支持,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总结提高。各部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二0一0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