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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为”服务月活动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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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3-31 20:24:36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帮两促”及长沙市委政法委两保两促”活动要求,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增强法院干警服务意识,根据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布署,我院决定开展“三为”服务(为发展经济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为保障民权服务)月活动。现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司法活动致力于推动经济平稳发展和科学跨越、致力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致力于降低人民群众诉讼门槛的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通过深入开展“三为”服务月活动,切实强化人民法院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改善民计民生、服务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全院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进一步密切法院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大局稳定、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院“三为”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任组长,刘题红、周超、高德懋、陈花梅、赵建奇、邱德才、李守荣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德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向红、沈威武、陈蔚宇、周互助、彭光源、张会文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政工室。

三、活动内容

(一)作出公开服务承诺  为强化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的服务意识,切实落实“三为”服务月活动各项措施,我院就工作作风、服务效能、清正廉洁、司法公正等方面通过浏阳法院网、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其内容为:

1、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  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进行审判,决不搞暗箱操作。

2、切实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决不出现超审限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办案规定  对于违反审判纪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人员,坚决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做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决不出现粗暴司法、野蛮司法的不文明行为。

5、强化措施实现群众权益  强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24小时内作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决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6个月执结案,决不出现因执行不力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的现象。

6、加大力度扶助弱势群体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确保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决不让困难群众丧失法律的保护。

(二)开展巡回法律服务活动  集中组织院班子成员以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人民法庭等部门办案骨干到全市东、南、西、北区开展巡回法律服务活动。采取送发法律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帮助人民群众解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疑惑,帮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针对当前劳动争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损害以及民间借贷等多发性矛盾纠纷的特点,采取巡回办案方式,将法庭搬到当事人所在村组,集中审理一批具有相同性质的案件,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巡回法律服务活动时,要结合开展巡回立案、现场受理等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的问题。

巡回法律服务活动安排

责任领导

参加部门及人数

时 间

地 点

责 任

单 位

民一庭

民二庭

刑庭

行政庭

人民法庭

刘题红 高德懋 陈花梅 赵建奇

二名

法官

二名

法官

一名法官

一名

法官

所在地法庭全体人员

政法委统一安排

所在地

 

组织单位:办公室

(三)开展走访企业服务活动  建立健全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认真开展为企业和项目排忧解难活动。与此同时,认真做好干警联系企业活动,所有联村干警同时为村域内企业的联系人,联村干警要到所联企业进行走访,掌握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力所能及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走访企业服务活动安排表

联系人

联 系 企 业

联络人

联系电话

范登峰

浏阳干线公路建设

罗学贤

 

刘题红

工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

 

13974866459

 

输变电工程建设

 

 

高德懋

岳汝高速浏阳段

 

 

陈花梅

湖南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13874800131

赵建奇

湖北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13907311397

邱德才

浏阳东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钟自奇

13808497108

李守荣

浏阳河饲料有限公司

万立恒

15873115001

联村干警

所联村域内企业

 

 

组织单位:办公室、政工室

(四)开展干警联村活动  为有效促进司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我院积极组织开展干警联村活动。干警联村采取院领导包片、中层领导联乡(镇、办事处)、干警到村的联系方式(详见干警联村活动安排表)。

参加人员:全体联村干警

组织单位:政工室、办公室

(五)开展大回访活动  为消除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司法活动的曲解和误会,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大回访活动。案件承办人员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所承办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可能对处理结果存在不理解或误会而产生抱怨情绪的案件作为回访的重点。回访案件主要选择2008年以来所办结的案件,可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和信函回访等方式进行,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对立情绪较大,有可能上访、缠访的,必须采取上门回访方式进行回访。

纪检、政工部门要对全院2008年来所办结的案件进行随机抽选回访,回访结果纳入干警执法档案。

参加人员:案件承办人员

组织单位:纪检监察室、政工室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下旬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三为”服务月活动的开展;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召开院务会议和全院干警动员大会,高度统一全院干警对活动的思想认识。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4月1至30

1、对外公布“公开承诺” 45前将我院的公开承诺在《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浏阳法院网公布。将公开承诺印成宣传资料通过巡回法律服务活动和干警联村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将政工室、纪检组办公电话指定为此次活动的服务热线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对外公布,对人民群众的咨询要耐心倾听、热情解答,对群众的投诉要如实记录,严肃查处。

2、认真组织巡回法律服务活动  巡回法律服务活动按东、南、西、北四乡集中开展,由辖区人民法庭负责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并进行有效的宣传。各人民法庭要结合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并在巡回办案地的乡镇、村组张贴巡回法律服务活动公告。参加巡回法律服务活动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室要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3、扎实开展干警联村、联企活动  联村干警要在所联村上一场法制宣传课,协助联系村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排查,帮助调处一批矛盾纠纷,走访1-2户困难群众。要主动征求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及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涉及民生的实际问题。要按照服务企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对联村辖区内企业进行一次走访,据其所需,解其所难。

4、精心部署“大回访”活动  通过“大回访”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干警廉洁公正,司法为民,提高质效;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法律,做好人民群众思想工作,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通过“大回访”活动,充分发挥其预警功能,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信息收集、分析、排查调处机制和反馈机制,使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促进从源头上解决民生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5月1510

全院干警要如实记录走访服务活动情况,将联村情况、服务企业情况、走访情况以及案件回访情况详细记载(市委政法委统一配备活动记录本),院“三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还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督导。

活动结束时,每个干警要写一篇活动总结,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联村(企)干警的工作情况作出鉴定;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服务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并书面报告院“三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院“三为”活动领导小组对全院服务月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组织开展好、取得效果好的部门及干警予以表扬,因组织不力、致使活动流于形式的部门和干警通报批评,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此次活动是根据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市“两帮两促”而开展的有益于服务群众,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重要活动。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扎实有效地组织好、开展好。

(二)统筹兼顾,科学安排  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既不能放弃日常工作而一味专司“三为”活动,也不能因片面强调工作而使活动流于形式,要做到活动开展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活动融入平时的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法制宣传、调查研究、公正司法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力争在解决人民群众问题上、惠及百姓民生工作上取得突破。

(三)注重宣传,浓厚氛围  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开辟“三为”服务月活动专题简报,及时报道我院开展“三为”活动的情况。各部门要明确“三为”服务月活动信息员,将本部门在开展“三为”活动中的好作法、好经验及相关活动内容及时报送院“三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纪律,突出实效  院“三为”活动领导小组将成立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好的表扬推介,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通报批评。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部门、干警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担子,要严明纪律,精心组织,率先垂范。要以突出实绩为目标,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浏阳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