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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三个结合” 彰显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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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志远  发布时间:2011-10-21 21:45:0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找准创先争优活动切入点,切实做到“三个结合”,坚持以推进审判、服务大局为主旨,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突破口和核心措施来抓,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司法质效、社会民意满意度持续位居全省法院优秀行列,先后荣膺“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长沙市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今年8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同时,涌现出湖南省“办案标兵”——周友庚等先进典型,成为了湖南乃至全国法院系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把握一个主战场—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抓创先争优,服务大局能力明显增强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的立院之本,离开审判执行,法院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审判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创先争优活动的效果,我院在充分认识到争创工作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后,更加自觉地选准工作结合点,努力把执法办案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战场,积极用执法办案的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2011年受理各类案件7367件,结案6842,平均结案率为92.8%。其中审结刑事案件8301321人;审结民商事案件4319件,调解率为45.2%;审结行政案件36件;受理执行案件1736件,执结1701件,执结率为98%兑现执行标的1.36亿元,标的兑现率为62.6%执结非诉行政案件446件;所结案件中无不合格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整体司法质效位居省、市先进行列,为浏阳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找准一个突破口—结合司法为民活动抓创先争优,司法公信形象显著提升

我院把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公正司法长沙行”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活动的突破口,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过程变为落实为民措施、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水平的过程。通过开展“三为”服务、“走访园区企业”、“迎节庆、保民生、促稳定专项执行活动”、“反规避执行活动”、“集中执行金融案件”、巡回审判、巡回执行等活动,积极引导法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意识。全年我院法官走访联户群众和联系企业1200余户,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50余起;组织巡回法律服务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法院服务工作手册20000余份;开展巡回审判67场次;组织刑事集中公开宣判2场次,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使我院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司法为民上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司法形象上展现了新的风貌,司法公信力有了新的提升。今年上半年在湖南省政法委组织的社会满意度民意调查中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18位、长沙法院系统第2位,继续位居省、市先进行列。

三、激发一种恒动力—结合法院文化建设抓创先争优,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法院党组一班人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和提升法院工作的核心动力,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审判职业人必备的文化特质、法院必备的文化环境和法官群体必备的职业素质来抓,逐步形成了“崇德、尊法、精业、勤政”的治院理念。采取“一传一”的年轻干部导师培养模式,邀请专家到院授课、实行院校合作,开展办案能手、优秀法官、精品案例等评选活动,激励全体干警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创先争优活动聚焦在岗位建功上、落实到提升司法质效上。完善廉政谈话、廉政短信、书面警示、案件回访、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全年组织廉政教育谈话50余人次、编发廉政短信50条、回访案件当事人176人次、作出书面警示2份、开展司法作风督查8次、发布督查通报4期,有效预防了司法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现象发生。目前,由精神文化引领,行为文化规范、物质文化展示的具有浏阳法院特色的文化体系已现雏形,全院上下呈现出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争先奉献的良好氛围。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实现了“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机制创新、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努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积极为“建设美丽浏阳、打造幸福家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昭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