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贵乎真诚,遇有疑虑,应坦诚沟通,共谋解决之道。希望双方冷静思考,化干戈、息纷争。”这不是发表在杂志期刊上的“知心姐姐”来信内容,而是我院沿溪法庭庭长周波写在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书后面的“法官寄语”。
基于当前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不高的事实,即使是完全符合法理的判决,也常常会遇到“有理讲不清”,或是讲清了当事人也听不进的尴尬。而“法官寄语” 根据案件特点,找准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共鸣点,以平民化的语言、多角度的思维、和善亲切的姿态,对当事人进行温情劝导,将情理法融于一体,既能有效化解矛盾,又可教育公民、止争息讼,彰显了法官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