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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全市“清网行动”自首人员从宽处理大会上对9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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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柳  发布时间:2011-12-05 17:13:34 打印 字号: | |
  12月5日,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清网行动”自首人员从宽处理大会在我院大审判召开。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出席大会,有来自城区及各乡镇100余名群众旁听大会。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题红在会上对5起刑事犯罪案件、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被告人冯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罗加付、罗年早、陈梅生犯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李晟、彭亮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被告人伍祥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被告人彭传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被告人张凤兰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此次大会通过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理,彰显“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教育、挽救了违法犯罪人员,同时也有力地震慑了刑事犯罪活动,为我市社会大局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上,市检察院还向一批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