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全市201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报,我院被评为浏阳市“绩效考核红旗单位”并予以表彰,这是我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同时,我院还荣获浏阳市“‘四好’领导班子”、“公务员考核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1年,是我院收获成果的丰收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工作主题突出,队伍建设成绩斐然,惠民举措亮点纷呈,司法品牌特色彰显,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协调、持续、稳步发展态势,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司法服务。先后荣膺“长沙市文明单位“、“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湖南省唯一的“全国模范法院”候选对象进行公示。